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第12條 法規: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農民輔導目 相關法規 農民退休儲金條例母法 第12條 農民依本條例第十條申請調整提繳比率,應填具申請書向農(漁)會提出,並由農(漁)會於受理申請當月底前填具申報表通知勞保局。同月份申請次數,以一次為限。前項通知,以農(漁)會通知勞保局之日為準;郵寄者,以交寄郵局郵戳之日為準,其調整自通知之次月一日生效。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