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主管機關應駁回其申請:
一、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
二、農作物種植之土地,未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
三、要保人不符合第六條第一項所定資格或有第八條不予承保之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