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第11條 法規: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11條 信用部及其分部設置、遷移或裁撤設置營業場所外自動化服務設備,應依本法第三十三條準用銀行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及該法主管機關依同條第三項所定辦法之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