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第14-1條 法規:農會漁會信用部業務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業金融目 第14-1條 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規定辦理資本性支出之內部融資,其購置之資產於清償前不得出租、讓與、拋棄、設定負擔、為信託財產或其他處分行為。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