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第9條 法規:寵物食品病原微生物與有害健康物質種類及安全容許量標準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畜牧目 第9條 本標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