鯖鰺漁業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鯖鰺漁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2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一、鯖漁業:指漁船以扒網或圍網漁具捕撈鯖、為主要漁獲種類之漁業。二、鯖漁船:指從事鯖漁業之漁船,包括網船、燈船、運搬船。三、東北海區:北緯二十四度以北之海域。 本條定義的名詞 鯖漁業 鯖漁船 東北海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