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第75條 法規:鮪延繩釣或鰹鮪圍網漁船赴太平洋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九章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第75條 得與兼營運搬船進行轉載之捕撈漁船,僅限於經主管機關許可與外國漁業合作之漁船。經許可與兼營運搬船進行轉載之捕撈漁船,應在其漁業合作國港內轉載漁獲物,且遵守該漁業合作國相關管理規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