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業法施行細則 第3條 法規:漁業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業法母法 第3條 本法第六條所稱公共水域係指河川、天然湖沼、潮間帶及海洋;所稱與公共水域相連之非公共水域,係指與公共水域連成一體之池、埤、水庫等。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