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港法施行細則 第7條 法規:漁港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漁業目 相關法規 漁港法母法 第7條 漁港得依其使用需要,設下列各類碼頭:一、卸魚碼頭。二、加油碼頭。三、加冰碼頭。四、加水碼頭。五、修護碼頭。六、補給碼頭。七、休息碼頭。八、公務碼頭。九、其他專用區域碼頭。前項碼頭之位置及長度,除前項第九款規定由主管機關會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劃定外,由主管機關劃定並公告之。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