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第9條 法規:漁船船員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二章 資格、訓練、發證 第9條 普通船員應年滿十六歲。但在遠洋漁船工作者,應年滿十八歲。幹部船員應年滿十八歲。未滿十八歲之普通船員,其工作時間應為日出後、日沒前。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