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27條 法規:漁船從事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六章 轉載或卸魚港口之指定及管理 第27條 我國籍運搬船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漁船於NPFC或SPRFMO之公約水域,不得與未列名在NPFC船舶註冊名單,或未列名在SPRFMO船舶名單、塗改船名或統一編號之漁船,進行轉載、加油或補給。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