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漁船赴印度洋從事探勘魷釣漁撈作業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第3條 探勘漁船應符合下列條件:一、取得有效漁業證照,且其主漁業種類為魷釣。二、經營者為台灣區遠洋魷漁船魚類輸出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魷魚公會)會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