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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漁業目

法規章節: 第8條

申請為仲介機構者,應先向主管機關繳交保證金。
前項保證金以現金、匯款或轉帳方式繳交,其數額依其營業計畫書或執行業務計畫書所定規劃仲介人數,區分如下:一、未滿一百人: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
二、一百人以上未滿四百人:新臺幣二百五十萬元。
三、四百人以上未滿七百人:新臺幣三百五十萬元。
四、七百人以上:新臺幣五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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