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6-1條 法規: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母法 第16-1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所需用之土地,應依本法第十五條規定辦理,不得租用私有土地。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