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第13條 法規: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施行細則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農糧目 相關法規 農產品市場交易法母法 第13條 農產品批發市場之設立,應就下列事項妥予規劃:一、市場設置地點、面積及業務區域。二、市場新建、擴建、改建或合併計畫目標。三、市場基本及附屬設施種類、規模及配置基準。四、市場公害防治設施基準。五、市場經營、管理及資金運用目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