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第7條 法規:農業部專業獎章頒給辦法 類別:行政 › 農業部 › 人事目 第7條 本獎章之頒給,應以公開儀式為之。受獎人死亡者,得於身故後一年內追頒之,由其配偶或依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順序之親屬或本部指定之人員代表領受。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