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第19條 法規: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類別:行政 ›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 組織目 相關法規 農業科技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施行細則施行細則 第四章 進駐之條件、程序及管理 第19條 園區事業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辦妥公司或分公司登記或未依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繳納保證金者,管理局應廢止其進駐核准。園區事業、創新育成中心及研究機構未依規定期限開始實施或未依營運計畫實施者,管理局應廢止其進駐核准。管理局廢止進駐核准者,應令其遷出園區。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