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13條 法規: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13條 私立職業訓練機構進行個人資料國際傳輸前,應檢視有無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所為之限制。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