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第57條 法規:技能競賽實施及獎勵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八章 附則 第57條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一日施行。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六月六日修正發布之第二條、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二十七條之一及第五十一條,自一百零八年四月一日施行;一百十一年九月二十八日修正發布之第五十一條及第五十二條,自一百十一年四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