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第10條 法規:庇護工場身心障礙者職業災害補償費用補助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訓練目 第10條 庇護工場或受託團體接受經費補助,其經費請領、收支、結報及核銷等事項,依會計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