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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0條

事業單位僱用職業災害勞工,而提供其從事工作必要之輔助設施者,得向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
但已依身心障礙者保護法有關規定領取補助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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