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其他條文
全文- 第34條(因條文排版無法完整呈現內容,請詳閱完整條文檔案)第一種壓力容器於作業中有檢視內部狀況之必要者,得於其胴體或端板設置玻璃…
- 第35條設置於胴體、端板等之孔,應以具有充分強度之補強材實施補強。但在孔之周邊無發生過剩應力集中情形之虞者,不在此限。
- 第36條外徑超過九十毫米之管及管台,不得以螺紋旋裝之方法裝設於最高使用壓力超過一MPa之胴體或端板。但供檢查孔使用之螺紋塞子及其…
- 第37條於胴體、端板或管板等裝設管、管台等時,應採取使其接合部具有安全所必要強度之方法實施。對於發生引火性或毒性蒸氣之第一種壓力…
- 第38條胴體之凸緣應視其種類,使用符合國家標準CNS七一一八「鐵金屬製管凸緣之壓力定額」、國家標準CNS七五五三至CNS七五五七…
- 第39條於中低面承受壓力之碟型蓋板所設之鎖緊螺栓用之凸緣之最小厚度,準用第十四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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