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第28條 法規:辦理勞工體格與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認可及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五章 附則 第28條 本辦法除第四條附表一及附表二、第七條第三款、第九條第一項第五款、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三項、第五項及第十八條,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三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