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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4條

報驗義務人應保存型式驗證合格產品之符合性聲明書及技術文件,至該產品停產後至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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