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10條

驗證機構受理產品驗證申請時,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型式驗證實施程序及標準辦理。
前項型式驗證實施程序,應包括產品設計及製造階段之符合性評鑑程序,並應依產品之型式及製造技術能力分別為之。
回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