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第24條 法規: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二章 動力衝剪機械 › 第三節 機構及裝置 第24條 衝剪機械之操作部,應具有下列之構造:一、防止誤觸致滑塊等非預期起動者。二、未進行操作,無法使滑塊等動作者。前項衝剪機械具模式切換及連續行程者,應具有防止因模式切換操作錯誤致滑塊等動作之機制或構造。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