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53條 法規: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第三章 作業管理 › 第二節 潛水作業管理 第53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潛水作業時,應供給下潛或上浮使用之安全索,並監督勞工確實使用。前項安全索,應依減壓站之停留深度以木標或布條作記錄。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