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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00條

使用對頭熔接之熔接部中,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者,應對其全長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方法實施放射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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