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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勞動部 >> 職業安全衛生目

法規章節: 第203條

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容器之熔接部,應就其全長依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方法就其全長實施磁粉探傷試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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