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請假規則 第5條 法規:勞工請假規則 類別:行政 › 勞動部 › 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目 第5條 勞工普通傷病假超過前條第一項規定之期限,經以事假或特別休假抵充後仍未痊癒者,得予留職停薪。但留職停薪期間以一年為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