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2條 法規: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2條 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應申請專業導覽人員陪同進入,並得視需求申請外語觀光導覽人員輔助導覽,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依照該地區資源及生態特性,設置、培訓並管理導覽人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