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第14條 法規: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專業導覽人員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觀光目 第14條 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陪同旅客進入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得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給付導覽津貼。前項導覽津貼所需經費,由旅客申請專業導覽人員及外語觀光導覽人員陪同之費用支應,其收費基準,由該管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擬訂公告之,並明示於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入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