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使用人應明確標示並告知乘員下列訊息:
一、繫妥安全帶、留置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
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
三、禁止吸菸之規定。
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
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3條
第三章 普通航空業 › 第八節 之一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第285-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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