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使用人應訂定最低裝備需求手冊(如附件七),並得訂定外形差異手冊,報請民航局核准後實施。
最低裝備需求手冊係供機長於航空器之儀表、裝備或系統失效時,決定該飛機於飛航前或於中途降落後繼續該航空器飛航之依據。
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285-11條
第三章 普通航空業 › 第八節 之一大型及運輸類飛機額外裝備與操作需求
第285-11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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