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第105條 法規: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二章 民用航空運輸業 › 第五節 航空器儀表、裝備及飛航文件 第105條 載客飛機之各緊急出口應配備獨立電源之緊急照明設備。但經飛機型別檢定屬非運輸類者,不在此限。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