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條航空器使用人應明確標示並告知乘客下列訊息:一、繫妥安全帶、留置座椅及椅背豎直之時機。二、氧氣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時機。三、禁止吸菸之規定。四、救生背心或個人浮水器具之位置及使用方法。五、緊急出口之位置及開啟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