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第30條 法規: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空目 第30條 航空器於飛航中發生危險物品事件時,機長於狀況許可下,應儘速將所裝載危險物品之資訊通報飛航管制單位轉知降落地航空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