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第7條 法規: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海運直航許可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7條 非運送客貨之各類船舶申請航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港口者,應檢附航行目的、計畫及相關文件,申請航港局核轉交通部專案許可。前項申請案件,交通部應會商有關機關進行審查。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