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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貨船搭客管理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6條

船舶開航前,船長應指定船上船員檢視船體及輪機各部運作情形,並將設備及屬具準備妥當,其有關救生、消防及救難事項,應將應急佈署表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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