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設備規則 第248條 法規:船舶設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六編 航行儀器設備 › 第三章 船舶航海儀器設備之配備 › 第一節 航行國際航線、短程國際航線及外海 第248條 總噸位一萬五千以上未滿二萬之船舶,除適用前條之規定外,非易燃液體船亦應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