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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舶設備規則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0條

船舶總噸位四萬以上者,除適用前條之規定外,液體船並應分裝置雷達自動測繪設備。
總噸位十萬以上之船舶,應加裝轉向率指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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