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國籍證書核發規則 第10條 法規:船舶國籍證書核發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10條 臨時船舶國籍證書遇有遺失、滅失或破損時,船舶所有人或船長得申敘事由,檢具有效證明文件向航政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