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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船員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34條

國定假日及航海節因航行需要,船長得安排船員參加航行當值輪班、進出港、餐勤等必要工作。
但雇用人應按平日薪資發給假日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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