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員服務規則 第77條 法規:船員服務規則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四章 僱用及管理 第77條 船上應備船員名冊,記載全船船員之職務、姓名、出生年月日、上船日期、護照號碼及其有效期間等事項,由船長簽章並負責保管。船員名冊記載事項變更或船上船員變動時,船員名冊應即更正。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