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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外國雇用人僱用中華民國船員許可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7條

外國雇用人之代理人應將所僱用中華民國船員依在船服務及在岸儲備人數月報表(如附件三)格式於次月十日以前至航政機關網站系統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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