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第3條 法規:外國船舶無害通過中華民國領海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第3條 外國船舶通過中華民國領海,依本法第七條第二項規定停船或下錨後,應即通知當地航政主管機關。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