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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引水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航政目

法規章節: 第25條

引水人執行領航業務時,其所乘之引水船應懸掛國際通用或中華民國規定之引水船信號,夜間並應懸掛燈號。
引水人離去引水船或非執行業務時,應將引水船信號或燈號撤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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