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5條 法規: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二章 保險商品銷售前程序 第5條 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應包括下列流程:一、保險商品研發。二、保險商品正式開發:包含條款、風險控管說明書及計算說明書之研擬。三、送審準備。前項保險商品設計程序應報請交通部核轉金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