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第46條 法規: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類別: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第六章 業務員管理 第46條 本辦法所稱業務員,係指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業務招攬之人員;所稱管理,係指對業務員招攬行為之管理。中華郵政公司所屬業務員非經辦理登記,領得登記證,不得從事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招攬業務。 本條定義的名詞 業務員 複製條文 收藏 分享 查看全文 官方原文 English A+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