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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條文

法規名稱: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監督管理辦法

法規類別: 行政 >> 交通部 >> 郵政目

法規章節: 第41條

簽證精算人員有違反本法或本辦法規定之情事,金管會得視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撤銷其簽證資格,並通知交通部及轉知所屬精算學(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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